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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2022-08-01禹州第一网编辑:xiaowang人气:


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招生啦

我们开始招生啦

致亲爱的家长朋友:

根据禹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禹教体[2022]6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秋季我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基本原则

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1、实施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是指在市城区有自购住房(含祖孙三代共住房)、有户籍的居民子女,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1人)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户籍迁入时间截至招生网上报名结束之日),均在招生范围内的优先安排入学。

2、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

自2021年起,新购住宅房(含二手房)和原购住宅房,学生入学均须符合“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原则上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一个学位、初中3年内一个学位。即学生在招生片区公办学校入读期间,学校不再接收同一套住房地址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各中小学校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

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范围

1、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

2、兼招附近区域及新建小区适龄子女。

招生计划及对象

1、2022年秋季小学部一年级计划招收八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400人,管理模式为日托。招生对象为截至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2、2022年秋季中学部七年级计划招收八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共400人,管理模式为周托。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记阶段

今年禹州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学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代码为a066、七年级招生代码为a392,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需上传电子照片一张(蓝色证件照,以学生身份证号命名,宽450*高600,分辨率300dpi,大小500K以内)。

网上报名及信息采集工作于8月4日上午8:00至8月8日24:00(每个学生只有一次报名机会)。

特别提醒:因全省统一网上招生,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后可能进行大数据比对或进入大数据信息库,提供者务请慎重对待,不要提供虚假非法信息证明,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提供者本人承担。

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材料审核阶段

1、审核对象:

已在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审核时间:

①七年级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8月9号

②一年级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8月10号

具体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14:30——17:30

3、一年级、七年级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①网上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A4纸复印一套,并把复印件按一定顺序排列,左上角装订。

②一寸红底免冠照片(背面写上学生姓名)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以上原件及复印件由家长自备档案袋装好,档案袋封面写清楚孩子及父母姓名、联系电话、所有复印件的详细清单。现场复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学校留存备市教体局复审。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家长和学生来校时需佩戴口罩,扫码、测温并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

4、入户调查:8月11号--8月13号。

招生录取阶段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市教体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并公示。

报名条件

资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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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入学条件的学生,需上传以下资料:

(1)需提供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备案的禹州市房屋租赁证。

(2)居住证(非城区户籍在城区长期居住的,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有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居住证)。

(3)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4)以下证明材料(二选一):

①需上传第一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②需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或当年纳税(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

2、具备附近区域及新建小区的适龄子女网上报名入学条件的学生,需上传以下资料:

(1)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或宅基证(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在同一个户口簿的,需提供祖辈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和父母的无房产证明。三代同居: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其监护人在市区确实无其他自有房产)。无产权证的用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附近区域内新建小区的适龄子女)。

3、优抚对象子女网上报名入学需上传以下资料: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上传证明材料。

4、特别提醒

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公告

招生顺序

学校招生分批依次录取,同时入学。符合以下(1)(2)(3)(4)情况的,第一批次录取。符合(5)(6)(7)(8)情况的,第二批次录取。

(1)住户一致:户籍和房产一致,均在招生范围内。①有产权证的独立房产;②占比50%以上的共有房产;③暂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交易入住满1年)、公租房、商品房和商住两用房(以全额付款发票最后一张的开票时间为依据)

(2)三代同居: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其监护人在市区确实无其他自有房产。

(3)拆迁户: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可以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4)住户不一致但有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具有城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住房房产为依据报名录取。

(5)优抚对象子女:按照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禹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禹州市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禹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禹拥办〔2022〕2号)文件执行。

(6)新建小区的学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豫政办〔2014〕78号)要求,“对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配建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小区如果没有配建中小学、幼儿园,小区内学生可由所在地教育党总支协调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新建小区指2014年以来从没有划分过学区的小区。)

(7)学生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市区无房产人员。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374——8223966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招生声明

1、已有一年级学籍或七年级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招生,请勿相信任何人的承诺。

3、对于报名所提供的证件,我校将经过公安局、房管局、人社局、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审验真伪。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4、对提供虚假住址或不配合入户调查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5、网上报名审查过关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校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6、按禹州市教体局文件精神,2022--2023学年,我校不接收任何年级的插班生。

7、所招新生的证件复印件由学校存档,以备教体局核查。

8、本招生公告的解释权归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校委会所有。

9、其它未尽事宜,以禹州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禹教体【2022】61号)为准。

禹州市第三实验学校

2022年07月31日

学生姓名:
所报年级:
联系电话:
     
(来源:禹州市第三实验充满正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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