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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公检法司四政法单位公布为民服务承诺40项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市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全市政法各单位积极召开座谈会、深入群众走访调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让人民群众更直观感受到教育整顿给政法队伍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目前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135场次,整改落实群众反馈意见209条,社会反响良好。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体安排和市委领导的指示要求,4月15日下午,我市举行禹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董吉亭主持。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并依次向全市人民作出为民办实事承诺。
禹州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陈红钧发言:
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夯实司法为民根基,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中央、省委、许昌市委、禹州市委和上级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经禹州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如下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一、畅通联系沟通渠道。畅通诉讼立案服务电话(8087718)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对外公布各部门、全院干警联系方式,方便群众联系沟通。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咨询台,安排专人全天值班,随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二、畅通立案渠道,提升立案效率。畅通现场立案(含法庭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立案渠道。对来院现场立案的,能当场立案的当场立案,不能当场立案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向当事人回复。对群众的网上立案申请,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三日内向当事人回复并解释到位。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时,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信息。三、完善便民举措。开展“文明服务暖民心”活动,修订法院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和文明行为规范,提升文明司法水平。在诉讼服务大厅放置诉调、立案、缴费、审理、执行流程注意事项微指南,提供各类文书模板,为办事群众提供饮水机、打印机、纸、笔、医疗救助箱等物品,设置案件信息查询窗口,配置自助查阅档案系统,方便群众诉讼。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开通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绿色通道”,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采取巡回审判、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影响力。五、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涉营商环境案件“速调+速裁+速执”机制。对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实行破产保护,依法重整和解,帮助企业脱危解困。积极开展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建立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每季度发布一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六、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开通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涉农民工工资集中执行活动,维护胜诉群众的权益和司法权威。七、规范执行管理,提升执行质量和效率。推广“智慧执行”APP,让申请人随时了解案件信息,保障当事人的案件知情权。加快财产处置进程,依法高效开展司法评估、拍卖工作,提高财产处置的透明度。优化执行案款发放流程,对符合发放条件的执行款,第一时间发放到位。八、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院领导每日接访制度,在院大电子屏等处提前公示下月领导接访名录。九、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审理等情况,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每两个月举办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行廉政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选取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向廉政监督员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开展大走访、大座谈活动,定期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业、政府机关、基层组织、案件当事人等进行走访座谈,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禹州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辉发言:
全市政法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公安局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以上率下、全警覆盖、同频共振,找准学习载体,开门搞好整顿,组织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访家庭、企业2000余家,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16件,调解矛盾纠纷47起。
教育整顿中,市公安局始终坚持开门搞整顿,先后召开了由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企业家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警民恳谈会31场次,共计征求意见建议231条。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我们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在强力整改落实的同时,制定了十条便民利民措施。一、持续深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严格落实党中央部署,进一步强化打防管控措施,着力构建“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新格局,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二、深入开展“团圆行动”。持续强化信息采集比对、社会宣传和犯罪打击,尽最大努力让更多的失踪被拐儿童回家团圆。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一次性办结,努力实现具备条件的公安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办和省内通办。在派出所设立居民身份证跨区域服务窗口,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及时审核签发,缩短异地身份证制证周期。五、设置特殊群体办证“绿色通道”。在各窗口单位开通“绿色通道”,针对居住在偏远地方和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开通委托亲属代办模式,确须本人办理的,提供电话预约、上门受理、送证上门等服务措施。六、公安业务权限下放惠民利民。临时身份证在全市各户籍派出所均可办理,在禹州汽车东站设置临时身份证明打印终端,非现场违法处理权限下放至各交警执勤中队和车管中队,确实让人民群众少跑路快办事。七、提供证照费用多种缴纳方法。全市公安业务窗口在开通支付宝、微信等电子付费方式的同时,保留现金支付方式,方便无手机支付条件和老年人等群体的缴费。八、全面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应用。核发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凡河南省非禹州户籍人员办理小(微)型乘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可凭“暂住登记凭证”到车管中队及登记服务站直接办理。九、实行特种行业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一定期限内提交规定的相关手续材料,并书面承诺符合法定开办条件的,即可获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审批。十、增加紧急事项出国出境办证事由受理范围。按照上级部门办理证照程序规定,增加紧急办证事由,提供紧急办证服务,有效服务公民出行。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在深入开展查纠整改环节工作的同时,立足当前、重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着眼长远、健全完善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转变作风、进一步研究制定更加实惠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把教育整顿的效果转化到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转化到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来,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教育整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勇军发言: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禹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开门搞整顿,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根据发布会安排,现将禹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打造“一站式”12309检察为民服务。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网络办公平台,方便群众来电或线上进行综合业务咨询。律师通过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实现在线律师身份核验、阅卷申请、阅卷办理、信息推送、卷宗下载,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二、开展“深化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活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制度,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点名接访制度,推动群众信访件件回复工作取得实效。建立24小时自助检察服务平台和公检法司协同答复机制,对辖内群众来信进行电话或视频接谈,提高群众来信办理息诉率。三、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许昌市委“四个一百”专项行动部署,对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建立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为企业提供“依法、平等、精准”检察服务。四、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动建设和谐宜居的文明新城。全面加强“河长+检察长”河域治理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饮用水水源地、城市黑臭水体等专项监督活动。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促进绿色发展,推动建设和谐宜居的文明新城。五、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力度,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扎实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外卖网络餐饮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乱作为和不作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六、推动落实窨井盖综合治理,着力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深化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开通12309热线涉窨井盖问题线索受理服务,依法打击相关犯罪行为。联合相关行政部门组织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排查,推动对城市公共区域窨井设施维护改造,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七、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惩治和预防宣传力度,着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开展预防电信诈骗大宣传、大走访活动,对基层乡村、社区、中老年人群体等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宣传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人民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网络法治意识。八、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教职工入职查询、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等六项机制的落实。坚持惩治与挽救并重,稳步提升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最大限度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九、开展涉农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针对闲置土地、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等问题开展监督,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违法问题开展监督,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十、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促进矛盾化解提升司法公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对符合条件的所有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案件“应听证尽听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禹州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把检察为民办实事和开门搞教育整顿贯穿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走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禹州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占标发言: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司法局党组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于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为民办实事,努力推动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现业务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方面急难愁盼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通过集思广益、听取民意,我局共征求意见建议6类14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落实整改。截至目前,意见建议整改已完成11条,正在落实3条,其中形成机制长期坚持6条。截止目前,共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8件,全面完成679个村(社区)调委会换届工作;调解矛盾纠纷827件;开展普法宣传16场次,受教育人数2500余人;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1991名,发放培训手册7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70余人次;进行法律援助112件;办结公证164件,减免公证费用15件8000余元;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检查2次。为切实向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法治产品,我局现公布爱民实践十项服务承诺如下: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年”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民法典进村居、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二、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到2022年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至8名能收集社情民意、普及法律常识、服务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三、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健全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开辟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农民工工资纠纷、军人军属及涉军案件、青少年被侵权等案件,直接进入法律援助程序。四、推行“公证便民、公证惠民”行动。落实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便民措施,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开展预约服务和公证员上门服务,为生活困难等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用。五、开展司法鉴定“爱民服务”实践活动。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司法鉴定事项,减免司法鉴定费用;加强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减免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六、落实“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提升”民生实事。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今年年底,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比例达90%以上。落实“挂牌服务”“见面服务”工作制度,持续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能力,扩大服务面。七、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组织律师服务团深入全市重点项目和民营企业,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八、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面完成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促和谐稳定 迎建党百年”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九、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解真难、送温暖”帮扶活动。指导各基层司法所为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协调落实低保政策,对特困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实施救济。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正心行动”,对有心理障碍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辅导或心理干预。十、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助力我市“工业强市、文明新城”建设。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结合单位职能实际,共发布了40项为民服务承诺。这些承诺,既有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措施,也有爱民便民的惠民之举,是全市政法系统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体现,也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举措。
市委政法委将会同政法各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跟踪指导,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承诺事项落实落细落好,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加强监督,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不辜负市委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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