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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张得镇张西村两人为200多元玉米,盗窃变抢劫,被判刑3年...

2021-04-22禹州第一网编辑:xiaowang人气:


近日,从禹州人民法院了解张得镇张西村两人为两百多元玉米,盗窃变抢劫自己丢了东西,就偷别人的东西来弥补损失被发现后又把人打伤变强抢这样的后果就是判刑加罚款⇓⇓⇓

需征收

禹州张得镇张西村两人为200多元玉米,盗窃变抢劫,被判刑3年...

石某,许昌建安区人,长期在禹州市小吕镇某村承包土地种植玉米、瓜果等农作物。2020年10月初,石某因自己种植的玉米被盗而气愤不已,便与给自己帮工的董某商议,怎么才能弥补自身损失。但二人商议的结果却不是通过报警来处理,而是偷别人的。

经过谋划,10月3日凌晨三点多,石某、董某二人骑三轮摩托车到张得镇张西村,盗窃高某承包地内的玉米。高某发现后,驾车拦住二人的三轮摩托车。石某、董某又将高某打伤,然后驾驶三轮摩托车带着玉米逃离现场。

案发后,经过公安机关不间断追踪,10月8日,将石某、董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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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被害人高某伤情为轻微伤,被抢玉米价值220元。案件审理中,石某、董某当庭认罪认罚,并积极与被害人高某协商,取得高某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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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某、董某在盗窃他人财物后逃跑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致使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系共同犯罪。

综合考虑二被告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禹州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石某、董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两千元,作案工具三轮摩托车由禹州市公安局予以没收。

(来源:今日禹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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