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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刑侦大案中队这事办的漂亮

2021-06-02禹州第一网编辑:xiaowang人气:


5月25日,王女士将一面“为人民办实事,人民好警察”的锦旗送到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以表谢意。

2021年3月4日,大案中队接到王女士报警称:在2014年的时候,一个名为候某的男子以办理公租房的名义骗取其5万多元。到2019年,王女士发现侯某没有能力办理公租房,就找对方要回办理公租房的钱,候某还给王女士15000元,还有37000元没有给是打的欠条。之后侯某一直未归还剩余的37000元。王女士感觉被骗了,遂报警。

接到报警后,抱着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负责任的态度,大案中队迅速展开调查,经过调查取证,发现候某确实存在欠钱不还且并无能力继续为王女士办理公租房的行为。在民警的耐心劝说和开导下,双方同意进行协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解,双方终于平心静气的坐了下来。

在经过多方协调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侯某将剩余的37000元分文未少退还给王女士。

下一步,大案中队将继续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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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多部门从严打击利用公租房实施诈骗、非法牟利等不法行为

申请保障房不收取任何费用

近期,社会上出现一些不法人员

以“代办”“包办”“出租”保障房房源为由,

骗取“好处费”“办事费”等违法行为,

严重扰乱我市公租房的申请管理秩序,

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

住建局对此进行过多次打击。

01

案例一

2019年6月,住建局保障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商博城幸福苑公租房小区有人公开摇号出租公租房房源,住建局立即派人现场核实,并配合110,现场进行查处。经查,徐某某,女,禹州市方山镇人,系社会闲散无业人员,其虚构手中有公租房房源可出租的信息,进行招摇撞骗,并有多人上当受骗,经公安机关立案,检察院对徐某某以招摇撞骗罪正式批捕,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相信不法分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02

案例二

2020年4月,经受骗人举报,刘某某,男,26岁,禹州市神垕镇人,其自称认识办理保障房的人员,能内部申请公租房,向受骗人收取1-2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办事费”,受骗人在交付高额费用后,根本没有得到公租房的房源,遂发现上当受骗后,选择报警。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03

案例三

2020年10月15日,刑侦大队三中队接到无梁派出所移交案件,刘某旭(男,47岁,禹州市无梁镇白马寺村人)以给他人办理公租房为由,骗取7名受害人现金二十余万元。

民警对嫌疑人刘某旭制订了周密的讯问计划,经过内审外调,嫌疑人刘某旭最终如实供述了其伙同嫌疑人李某莹(女,41岁,禹州市某局工作人员),以李某莹能办理公租房为名,骗取乔某某等人现金二十余万的犯罪事实。

10月16日上午,嫌疑人李某莹到案。到案后,嫌疑人李某莹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旭、李某莹二人已被禹州警方依法执行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申请保障房不收取任何费用”

“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保障房申请业务”!

“任何时候,如果您发现有人包办保障房业务,请您立刻拨打电话8113161或110进行举报”!

禹州警方及住建局在此正告不法分子:

“任何以‘代办’‘包办’‘出租’等名义收取费用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保障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只要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家庭均可申请。

请广大群众一定要通过正常渠道申请公租房,防止上当受骗,以免给自己的家庭财产造成损失。如您已经被骗交了钱,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举报电话:8113161

地     点:行政南路76号701房间

报警电话:110

(来源:守护夏都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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