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禹州生活

禹州市出台“十项措施”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2021-08-31禹州第一网编辑:xiaowang人气:


为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带富能力强、忠诚敢担当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市委组织部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十项具体措施》,强化管理、细化措施、优化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市村(社区)(以下简称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营造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良好氛围,发挥村级带头人“领头雁”作用。

“十项措施”

明确抓乡促村责任

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党(工)委(以下简称党委)具体负责所辖村党组织书记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委书记每季度要主持召开一次党委会议,对季度内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支持和保障村党组织书记正确履行职责。

提升教育培训质量

市委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轮训一次,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党规党纪,探索“课堂+基地”实训模式,在培训内容和形式上更加贴近实际需求。在培训管理上,实行实名制、积分制、考核制,严肃培训纪律、增强培训质量。市委每年举办两期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组织100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省内外先进地区、先进村学习经验,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搭建交流学习平台

市委组织部每季度举办1次“头雁论坛”,通过书记讲给书记听、书记跟着书记学、书记做给书记看等方式促进经验交流。每个乡镇确定一批经验丰富的“传帮带”书记人选,纳入“头雁论坛”主讲人信息库,同时按照就近结对、自愿结对、按需结对原则,与年轻、有潜力的党组织书记结成帮带对子,手把手教方法、传经验。

规范县级备案管理

集中换届完成后,乡镇党委应在1个月内将新任村党组织书记档案送至市委组织部归档备案;届中出现空缺时,乡镇党委要在市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审查通过的基础上,1个月内选配到位,并及时将村党组织书记档案和任职文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村党组织书记离任后,乡镇党委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免职文件报市委组织部,档案移交乡镇管理。

抓牢日常履职管理

实行坐班值班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每周至少带头坐班3天,离开村应保持通讯畅通,发生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疫情灾害等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先期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因事因病请假或外出到县域外的,应向乡镇党委书面报告并经过批准,请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乡镇党委要常态化开展值班状况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视情节进行通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完善村级决策程序

村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落实村级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决策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村级日常事务严格按照“小微权力”清单规定的流程办理。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要做到“六必须”:即所有决策必须公开问询,村级财务必须公开晾晒,村聘人员必须公开选聘,村级工程必须公开竞争,干部履职必须公开承诺,群众诉求必须公开回应。乡镇纪委要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一肩挑”权力运行的监督、质询,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

落实经济责任审计

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届满,或者任期未满离任后30日内,必须进行任期财务清理和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的,不得解除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予以协助。对审计存在问题的,要根据情节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乡镇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常态化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以案为鉴,持续深化村级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认真组织开展“双报双评”工作,增强村党组织书记的规矩意识、法纪意识,促进村党组织书记廉洁履行职责。村党组织书记要于每年3月底前,向乡镇党委报备上一年度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发生重大疾病、因私出国(境)以及在本村承包建设工程或集体资产资源等个人重大事项,乡镇纪委要掌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的廉政风险点,尽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提升监督执纪效能。

严格考核奖惩制度

建立村党组织书记“一诺双评”考核制度,“一诺”即村党组织书记要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科学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报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并进行公示。“双评”即村党组织书记每年既要向乡镇党委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又要向全体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接受民主评议。“双评”工作重点围绕履职承诺完成情况,德、能、勤、绩、廉,以及基层党建、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基层治理、“三资”管理等内容开展。一般应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一并进行。考核结果运用按照《禹州市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建立调整退出机制

实行不胜任不尽职村党组织书记调整退出机制,建立村党组织书记调整退出负面清单,凡出现负面清单中情形的,乡镇党委必须免除其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同时应依据换届时签订的履职承诺、辞职承诺,按程序责令其辞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职务;对拒不执行的,启动罢免程序,依法依规免去其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职务。

(来源:精彩禹州)

  • 凡本网注明"来源:禹州第一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禹州第一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禹州第一网,http://www.yuzhoufirst.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说新闻

更多>>
禹州鸠山派出所抓获一名跨境涉赌嫌疑人

禹州鸠山派出所抓获一名跨境涉赌嫌疑人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