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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一男子帮骗子“洗”了63万多元钱,自己获利6千3,被抓了!

2022-05-21禹州第一网编辑:xiaowang人气:


2022年5月16日下午4时许,禹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禹州市工商银行预警信息称,张某举(男,36岁,禹州市范坡镇人)的银行卡流水有异常。

城东派出所遂将张某举移交刑侦大队核查,民警对张某举名下的银行卡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的浦发银行卡为涉案一级卡,且该人为5月11日下发的涉卡线索嫌疑人。民警立即对张某举展开审讯工作,在铁的事实面前,张某举供述了其于2022年5月3日在明知对方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依然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进行洗钱,流水达63万余元,自己获利6300元,涉及6起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举已被禹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其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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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接市移动公司推送王某远电话卡涉诈线索,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嫌疑人王某远到案后,供述了其伙同甄某某等人,在禹州市区建设路三号街一公寓房内冒充中通客服拨打诈骗电话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远已被禹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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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自己成为帮凶——带你认清“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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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支付宝以及相关的个人信息

躺在家里就能“收钱”

真有这种好事?

什么是“帮信罪”?

A: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第287条之二,其中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号、手机卡等重要的个人信息出借或出售他人,以免成为网络洗钱犯罪的帮凶,让自己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以免给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U盾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网络金融环境!

(来源:禹州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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