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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禹州一党员干部被开除党籍!

2019-12-28禹州第一网编辑:xiaowang人气:


刚刚据许昌纪委监委官方微信“清风莲城”消息禹州一党员干部被市纪委开除党籍!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昨天(12月27日)许昌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涉及禹州和建安区!

1禹州市  

禹州市顺店镇供销社党支部书记袁海彬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018年10月14日上午,禹州市顺店镇供销社党支部书记袁海彬为其儿子举办婚礼期间,收取禹州市顺店镇供销社3名工作人员及供销社系统7名同事礼金共计1900元。调查中还发现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2019年6月14日,禹州市纪委给予顺店镇供销社党支部书记袁海彬开除党籍处分。

2建安区  

建安区桂村乡郅庄村违规发放津贴福利问题。

2017年元月,建安区桂村乡郅庄村支部书记郅付业和村主任马伟卿商议,用公款给本村34名党员发放水果、白酒等作为元旦福利,共计价值4500元钱,由村文书马恒业在2017年元月底用村级经费支付。2017年6月底,郅庄村给村内党员发放食用油作为建党节福利,共计价值1040元。2017年农历8月10日前后,郅庄村又给11位村干部发放水果、月饼等作为中秋节福利,共计价值1000元。以上共计发放福利6540元。

2019年6月25日,建安区纪委给予桂村乡郅庄村支部书记郅付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主任马伟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文书马恒业诫勉谈话处理。

许昌市纪委监委在通报中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
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寸步不让、动辄则咎!
最新!禹州一党员干部被开除党籍!
(来源:禹州微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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