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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慢性病卡申报流、手续公布!

2020-07-09禹州第一网编辑:xiaowang人气:


近日禹州市一市民在禹州市政府市长信箱留言称:想要了解下禹州市关于慢性病卡的申请流程及申报时间等

禹州市慢性病卡申报流、手续公布!

△网络图片

网友留言咨询

我的母亲春节期间在禹州市中医院住院一周,痊愈之后需要常年服药,咨询别人之后知道可以申请重症慢性病卡,我也想替母亲申办。请问手续是啥?流程是啥?申报时间?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可否作为申请的依据?申办还要不要参加医院的检查?谢谢!

官方回复

网民您好!来信收悉,结合目前医保政策,医保局答复如下:

按照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许医保办〔2020〕5号)要求,

我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随时申报工作从2020年6月10日起正式开始。

申报受理地点: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办。

能申报慢性病的病种有23个,分别是:

1、器官移植,2、恶性肿瘤,3、糖尿病并发症,4、脑血管意外后遗症,5、肝硬化,6、心衰,7、高血压(II期及以上),8、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除外),9、精神病,10、脑性瘫痪(限6岁前),11、心脏搭桥术后,12、心脑血管支架术后,13、心脏瓣膜置换术后,14、类风湿性关节炎(RA),15、强直性脊柱炎,16、系统性红斑狼疮,17、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8、丙型肝炎,19、冠心病(非隐匿型),20、肺心病,21、癫痫病,22、肾功能不全,23、重症肌无力

申报条件:参保居民根据乡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出具的诊断,所患疾病为相应门诊慢性病病种,且病情符合《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范围》所列病种条件和标准的,可按规定申报门诊慢性病,每人限申报1—2个病种。

具体要求与申报办法:按照文件规定,参保人员首次申报重症慢性病可在工作日到市二院医保办填写《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申请鉴定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1份,本人或代办人签字。市二院指导申报人员填写《鉴定表》,确保所填内容所附身份证件准确无误,同时告知参保人员提前准备体检时需提供的病历资料,按季度组织体检鉴定。

市二院每季度末月下旬(21号—31号)组织在本院申报重症慢性病的参保人员进行体检,并负责将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注意事项等有关事宜通知每位申报人员。

参保人员体检时,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近期相关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和有关检查资料,申报恶性肿瘤病种的人员需携带本人首次确诊病历(包括病理报告单、血液病相关检验报告单),手术病人需携带手术治疗完整病历复印件。需做检查的,参保人员应予以配合,体检鉴定所需费用由个人负担。

经鉴定符合重症慢性病条件的参保人员,体检资料由市二院留存备查,市城乡居民医保办统一制作《重症慢性病就医卡》,市二院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经鉴定不符合重症慢性病条件的参保人员体检资料由市二院返还本人。

市二院医保办咨询电话:8826619

感谢您的来信!

禹州市慢性病卡申报流、手续公布!
(来源:禹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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