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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颍川中心派出所对一违规宾馆开出大罚单

2020-07-14禹州第一网编辑:xiaowang人气:


颍川中心派出所对一违规宾馆开出大罚单,对前来住宿的旅客,宾馆、酒店有责任进行实名登记。然而,个别宾馆、酒店的工作人员或疏忽大意、或心存侥幸,不能做到这一点。

7月14日,小编从禹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因未落实“四实登记”制度,该局颍川中心派出所依据有关规定,对辖区内一宾馆及该宾馆法定代表人分别开出罚单。

据悉,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20年7月11日,在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中,颍川中心派出所社区副中队长李竟超带领人员对辖区内的宾旅馆进行日常检查,在画圣路某快捷宾馆检查期间,发现该宾馆未落实“四实登记”。

当日,经过调查取证,颍川中心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快捷宾馆以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罚款10000元。对其负责人葛某某行政处罚500元。

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第86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禹州颍川中心派出所对一违规宾馆开出大罚单

禹州警方一直高度重视旅馆业、时租日租房屋的管理整治工作,并特别结合扫黑除恶、禁毒重点整治、防范打击恐怖主义活动等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旅馆业治安管理力度,规范辖区旅业经营秩序,进一步提升管控水平和效能,确保辖区治安及安全隐患最小化。

对住宿旅客进行实名登记、执行住宿实名制是旅馆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各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禹州颍川中心派出所对一违规宾馆开出大罚单

警方提醒广大住宿旅客:

在办理住宿登记时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旅馆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住宿登记工作,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要求;如果确实没有携带身份证明但急需入住的,请到附近派出所核实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再登记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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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守护夏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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