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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法院审执联动为企业挽回390多万元货款

2020-07-22禹州第一网编辑:xiaowang人气:


 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日,禹州市法院法官远赴山西晋城,成功为禹州市某企业挽回3917010元损失。

2020年4月份,禹州市产业集聚区西工业园区内某企业向禹州市法院诉称,自2003年以来,该公司长期向山西晋城某铸件公司供应货物。经对账后,发现铸件公司共欠原告货款3917010元,已经影响到原告企业的正常运转,而被告对此表示异议。无奈之下,原告公司将被告某铸件公司起诉至禹州市法院。 随后,原告公司又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公司存款。案件承办人、禹州市法院民一庭法官耿冬涛接到该案件后,及时查明情况,第一时间作出财产保全裁定。5月13日,耿冬涛经向庭长和院领导汇报后,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远赴山西晋城,冻结了被告晋城市某铸件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存款3917010元。 随后,承办法官又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释法明理,反复沟通,最终被告与原告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分别于6月28日前和8月31日前分批偿还所欠3917010元货款。 不过,被告公司并未准时履行协议,原告公司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禹州市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向被告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又根据其财产状况,赶赴山西晋城,将执行款划扣完毕,并交至申请企业,及时保障了该企业的正常运转。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禹州市法院审执联动为企业挽回390多万元货款
(来源:禹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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