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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广场舞大妈注意了,禹州专项整治城区环境噪声污染开启

2020-07-23禹州第一网编辑:xiaowang人气:


为改善广大市民工作和生活环境,控制和减少城市噪声污染,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禹州市规划建成区内噪声污染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禹州广场舞大妈注意了,禹州专项整治城区环境噪声污染开启

一、在广场、公园、游园、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开展唱歌(戏)、广场舞蹈等健身娱乐活动时,严禁使用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高音量的音响器材或产生高音量噪音的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收起高音量音响器材设备,逾期后继续使用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为当事人或社会团体(单位)等予以处罚。

二、城区商业门店、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品推销(展销)等商业经营活动,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移动音响或者流动广告宣传车等高音量宣传的方法招揽顾客,一律不得在室外安装固定式音响广播设备,已安装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继续使用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为当事人或社会团体(单位)予以处罚。

三、所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必须提前报公安机关审批、备案;所有营业性(演出)活动,必须提前报市文广部门审批、备案。

四、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五、严禁擅自进行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对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对妨碍、阻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禹州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禹州市公安局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禹州分局

禹州市城市管理局

禹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禹州广场舞大妈注意了,禹州专项整治城区环境噪声污染开启
(来源:禹州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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